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的教职工登记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委员会:

为开展对我校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工作,现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遵照北京市高教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见附件1)对本单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摸底登记(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不包括已受过表彰的教职工),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切勿错报、漏报、重报。

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工会主席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审核表》(附件2)和部门工会委员会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压缩包上传至智慧工会系统(附件3文档命名方式为【三十年教龄+部门名称+人数】)。

智慧工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58909726

附件:1. 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

2. 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审核表

3. 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

4. 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分工会申报操作流程

校工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