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章程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3    点击数:

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章程

 

    当今社会,汽车无疑已经成为您生活中的一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的成立将会给您的爱车找个温暖家。协会是为驾驶员搭建的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并通过会员的形式,为驾驶员排忧解难,在为会员服务的过程中实现“搭建平台、提供信息、开展服务、促进安全”的工作目标,以“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提供保障服务、解决职工困难”为服务理念,在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同时,还将为会员提供优质、周到、快捷的服务。我们的目的是让大家组成集体,互相帮助,共同维权,更好的安全驾驶。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来讲,安全不仅是一种效益,更是我们生存的基本保障。针对不断增大的私家车族,驾驶人会开车,不会维修保养,新手多,出现事故后不知如何解决,对车辆保险及索赔知识缺乏等等问题,我们与交通队、保险公司、汽车厂商、修理厂联姻,服务触角伸向会员所需的方方面面,为会员提供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汽车道路救援、汽车修理保养、车证服务、服务提醒、保险索赔(救援、拖车、条款咨询、定损、修车)、会员活动、汽车咨询、免费洗车、帮助年检、法律援助等等的超值服务。只要有车、爱车、想结交朋友的都可以前来报名参加,并不限制车的品牌和档次。

一、入会程序
1、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热爱汽车文化,并且拥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员协会实行会员制,对每个会员及车辆建立完整的车辆动态档案。
3、申请入会的车辆或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年检合格。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交纳本人2张一寸免冠近照。                        4、 经驾驶员协会审核批准后,申请人正式成为协会会员,领取会员号、会员卡,并缴纳会费。

二、会员权利
1、会员有享受协会对会员资料隐私性的保护。
2、会员有权选择接受协会的活动通知及服务提醒。
3、会员可自由取阅协会公开信息,并有权在协会网站上发表文章,招聘信息,摄影作品等。
4、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讲座和培训。
5、会员如不满意相关的服务,可向协会投诉或协商解决。
6、会员的会员号,会员卡享受终身制,会员享有更换,终止的权利。

三、会员义务

1、会员有义务向驾驶员宣传协会相关信息。

2、会员有义务向协会反馈建议和需求信息。
3、会员作为协会大家庭中一员,应积极推荐新会员,发展壮大我们的团队。
4、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按规定交纳必要的费用。
5、会员个人应尊重其他会员,自觉维护协会的公众形象,如违反协会规章制度或给协会造成信誉及经济损失者,协会有终止会员资格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未经协会授权,不得以协会名义组织和参加其它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成员

 

会    长:胡  明

副会长:刘守仁、林发军

秘书长:王震军

副秘书长:孟庆超

联络部:程伟波

成    员:  张  强、张子祥、王长柱、黎  诚、王敬川

 

 

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服务项目

 

一、服务与提醒
1、免费提供车辆的信息咨询及车辆销售,定点维修,保养,保险,理赔,配件,装饰等咨询。
2温馨提醒服务: 车辆年检到期提醒,保险到期提醒,驾驶证年审到期提醒,车辆养护到期提醒。     
3、定期组织会员联谊活动。与其它专业协会和组织交流,不定期举办有益活动,旅行、钓鱼、通讯、救护、摄影等培训及活动。(会员自愿交纳本协会组织AA制活动)
4、协会会员在道路上、学校内、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A、无伤亡,事故不大进行快速处理,报保险公司、记住报案号;B、有伤亡或重大事故,报警‘122’;C、抢救伤者;D、保护现场;E、向协会或修理厂打电话救援。
二、车辆保险及服务
1、申请由协会代办投保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并经年检(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本协会有权拒绝为其服务并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本协会强烈建议:所有会员为自有车辆除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外,还应投保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费险等主要险种。
3、由协会代办投保车辆出险时,协会将与车辆修理厂协作为会员提供报案、定损、修理、理赔一条龙服务。
4、由协会代办车辆投保时可享受保险公司规定的相应保险价格打折优惠。
5、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因车辆被盗、车牌变更、或车辆过户等原因致使车辆登记信息变更的,会员须及时通知协会并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如果会员未能履行前述告之义务,将会影响协会为会员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车辆维修保养

1、会员在协会协作修理厂修理车辆时,享受优惠价。

2、会员在协会协作修理厂维修保养车辆时,享受优惠价。

3、会员在协会协作修理厂免费动平衡,免费补气、免费洗车。

四、法律援助

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协助会员维护合法权益。

 

备  注:

1、以上服务仅限于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会员本人.会员卡是俱乐部持卡会员的资格证明,会员卡不得转让且只限其所有人使用,并应随车携带。
2、如因会员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反馈协会,或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会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当会员卡丢失或会员入会时填写的《会员入会登记表》中的主要内容(如车辆、牌照、保险公司、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时,会员有义务及时、主动告知协会,按要求前来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对于未告知协会的已变更信息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会员个人承担。补办会员卡需交纳相应费用。

4、驾驶汽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驾驶者依法承担因驾驶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会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
5、随着协会的不断发展,协会持卡会员服务项目将不断地更新,协会保留对服务项目调整的权利,本守则的修改,解释,执行等权利归中国政法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