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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章程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3    点击数:

 

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协会由我校教工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是校工会领导下的校

        内的群众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协会团结摄影爱好者,开展交流活动,以促进学校的文化建

        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会员组成

第三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第四条:协会会员由学校的教工组成。

第三章:任务和活动原则

第五条:基本任务

    1. 协会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弘扬时代主旋律,丰富

       教工业余文化生活。

    2. 协会不定期地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会员的摄影水平,努力创

       作优秀的摄影作品。

第六条:活动原则

    1. 摄影协会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工作。

    2. 摄影协会实行民主管理。

    3. 协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讲座和培训,开展摄影创作实践,

       举办摄影作品展览。

    4.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宣传学院的风采。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团结和荣誉。

    2. 会员要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 推荐其他会员的义务。

    4. 会员有帮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知识讲座、户外创作及作品展览等各项活动

       的权利。

    2. 会员有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

    3. 会员有对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