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教工钓鱼者协会章程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3    点击数:

 

中国政法大学教工钓鱼者协会章程

一、协会宗旨

    中国政法大学钓鱼者协会是学校工会为广大钓鱼爱好者搭建的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以垂钓为媒介,协会为纽带,使大家充分享受垂钓带来的乐趣;在推广垂钓技术、弘扬垂钓文化的同时,致力于生态环境及国家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使全体会员在愉悦的氛围中提倡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更加尽心尽力地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为国家、为人类多做贡献。钓鱼者协会是非赢利组织,其费用由学校工会提供及参加活动的会员均摊。

二、协会会员权利

1、有入会、退会自主权。

2、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3、获得俱乐部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4、有权选择参加俱乐部不同的活动。

5、有权参与其他社团的钓鱼活动。

6、凡是为俱乐部的活动,争取到赞助的,可以获得奖励。

三、会员义务

1、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2、主动保护国家鱼类资源,自觉维护钓场环境卫生。

3、会员之间,提倡互敬互助精神,树立正确的垂钓观,维护俱乐部

   及钓鱼人的荣誉。

四、活动费用分摊原则

1、举办活动所需费用由参加本次活动的会员均摊。

2、每次举办活动之前由俱乐部估算出每人需交纳的费用标准,通知

   会员。

五、会员纪律条款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语言、行为不得有损俱乐部形象。

3、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侮骂他人的文章。

4、不得在钓鱼比赛中作弊。

5、不得在会员中拉帮结派。

六、对违纪会员的处罚

    对会员违纪行为,协会将采取口头、书面提醒或公开批评,不接受改正者,劝其退会直至开除会籍。

七、入会资格及程序

1、凡我校教职工,爱好垂钓,即可获得入会资格。

2、要求加入俱乐部,须按规定填写入会申请表。

3、交付100元会员费,用于购买统一的钓鱼服装及办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