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广大教职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爱心互助资助工作将申请教职工爱心互助金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参加学校爱心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

二、申请资助的医疗费发生时间及范围

本年度申请资助的医疗费发生时间调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自负的医疗费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部分。为方便爱心互助资助工作开展,从今年开始申请资助的医疗费发生时间调整为每一自然年。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在北京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慈善基金会等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有效凭据;

3.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后的凭单底联;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申请时间

2024226日至31017:00前,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离退休教职工提交材料至离退休工作处,将申请材料报送校工会(昌平校区行政办公楼1405室)。

五、申请程序

凡申请爱心互助金资助的教职工,需向所属部门工会或离退休工作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所属部门工会或离退休工作处初审后签署意见(盖公章),并报送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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