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全面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7    点击数:

    二级教(职)代会制度作为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2006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工会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工会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启动二级教(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工作。
    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到6月2日为止,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图书馆、后勤校医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院(馆)及后勤单位均召开了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至此,我校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全面建立。
    我校二级教(职)代会制度的建设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并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学校党政高度重视。2005、2006连续两年,学校均将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工作列为党委工作的要点。2005年12月,党委专题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和不断完善二级单位教(职)代会的意见》。二是学校工会深入调研、及时指导。2005年以来,学校工会两次组织各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负责人到京内外五所高校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高校在二级教代会建设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与此同时,学校工会先后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相关制度,指导推动各部门工会二级教(职)代会的建立。通过两方面的努力,使我校二级教(职)代会建设工作一开始便处于较高水平。三是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建设是根本。学校工会先后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代会建设验收评估量化考核标准》、《中国政法大学部门工会委员选举办法》、《部门工会工作职责》、《中国政法大学部门工会申请活动经费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用以规范和指导我校二级教(职)代会建设工作。四是各院(处)党政、各部门工会认真开展工作。自学校决定建立二级教(职)代会以来,各院(处)党政领导积极响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组织,精心筹备,保证了本单位二级教(职)代会的顺利召开。五是各二级教(职)代会代表充分行使职权,为本单位发展献计献策。代表们通过提案工作、小组讨论及审议各种教(职)代会文件,为本单位的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充分行使了代表职权。
    通过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各二级单位深切体会到,本部门工作思路更明确了、班子凝聚力增强了、职工心气更顺了、发展前景更可观了。二级教(职)代会制度已经在我校广大教职工中深入人心。